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廖彬森 文苇杭)“发现影响案件质量、制约办案效能的原因是办案部门存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程序手续不够规范、在判断处理定性和处分格次上存在偏差、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把握不准等现象……”近日,永州零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室内部交流研讨中,围绕提前介入审理、受理审核、审议和批准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
案件审理部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出口和关口。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强化案件日常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建立一案一初审、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复盘。并前移审理关口,实时掌握案情、厘清问题焦点,把问题解决在提前沟通、提前介入阶段。严把案件质量关,发挥案件审理工作把脉问诊功效,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区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派出纪检监察组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自办案件从形式规范、主体身份、处理意见、条款引用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审理部门结合问题清单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听取审查调查组案情介绍。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材料不齐等问题,及时开出补证清单,督促限期补充完善。通过前移评查关口,案件审理质效有了明显提升。截至5月初,规范指导办结案件88件,提出补证意见126条。
同时,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案件查办中人手少、任务重、质量不高等问题,区纪委监委为其开展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文书制作等提供指引。同时,强化审核把关、监督指导和以案代训,推动基层纪检干部在实战中快速成长。
“我们将以案件审核把关为切入点,坚持系统思维,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能力双提升。”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跃华说。下一步,零陵区纪委监委将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合规性、定性量纪准确性等方面深入核查,从关口和出口上保障和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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